
23 十一 山东富士制御电梯再次被认定为 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
发表于 16:27H 在 公司新闻
为贯彻落实《工商总局关于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》,推进企业诚信建设,规范企业合同行为,引导企业诚信守约、守法经营,根据《德州市工商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级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》,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社会公示了2015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名单,山东富士制御电梯有限公司再次光荣上榜。
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是中国道德文化的核心,古人云“人无忠信,不可立于世”,“人而无信,不知其可也”。从现代意义上看,诚信不仅是一种道德要求,一种评价人的基本尺度,而且是现代企业的一个黄金原则。在市场经济中,企业诚信具有经济学价值,是对企业在道德、法律等方面价值的肯定,是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诚信不仅产生效益和物化的社会财富,而且产生和谐和精神化的社会财富。
“以诚取信,以信取胜”一直是山东富士制御电梯的发展理念。公司大力弘扬的“文明、诚信、守约、高效”的团队精神,已把“诚信”的理念深深根植于全体员工之中,成为我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石。

